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报告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峰同志,主持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佟文华同志,分管院办公室和第一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庆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和开发区检察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伟同志,分管政治处和第三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芳菲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宇同志,协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佟文华同志工作,兼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徐丽静同志,协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庆同志工作,兼任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其他未尽事宜,按分工相近原则确定。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