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排水沟雨箅子 给井盖装上防坠网
新华区检察院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损坏的井盖都修好了,缺少的雨箅子也都安上了,还给井盖装上了防坠网,走路再也不用担心磕磕绊绊了。”11月18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时,辖区某小区居民高兴地说。
“我们小区里的雨箅子没了,井盖也有破损,在路边留个洞,走路都得小心绕着走,这个你们能解决吗?”今年5月,新华区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社区宣传活动时,有居民前来咨询。
针对群众反映的窨井盖安全管理问题,新华区检察院立即开展了“保障脚底下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干警深入老旧小区、人员密集道路,对城区内的窨井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查看,发现辖区内窨井状况总体不错,但仍然存在井盖老化、损坏、松动的情况,尤其是老旧小区内的窨井盖、排水沟雨箅子缺失情况严重,周围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极易带来安全隐患,造成行人磕绊摔伤、车辆损坏等。
为尽快解决群众的烦心事,保障群众出行安全,7月,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职能交叉、权力边界模糊问题,他们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负有监管职责的城管、办事处、乡政府等7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邀参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对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及可借鉴的整改经验进行了全面阐释,针对行政机关反映的监管难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就检察建议进行说明并征求意见,各部门达成了整治共识。
会后,该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和养护,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协同配合,第一时间对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的破损、缺失井盖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
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检察建议回复函后,该院并未简单结案,而是积极跟进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沟通,督促他们排查窨井隐患的同时,安装窨井防坠网,加上“双保险”。截至11月,已维修、更换窨井盖、雨箅子共计60余个,安装防坠网20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