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并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切实提高公益保护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影响力。
河北省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加强窨井安全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公共安全保护 公开听证 窨井盖安全监管
基本案情
为完善窨井盖问题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1年5月,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新华区院)开展保障“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经过调查核实,针对发现窨井盖、排水沟雨篦子缺失、凹凸不平等安全隐患,向城管、办事处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在开展保障“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新华区院检察干警对辖区内窨井盖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发现辖区内窨井状况总体不错,但部分老旧小区、街道仍存在窨井盖、排水沟雨篦子缺失、凹凸不平的情况,且周围无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如某小区内路边排水沟雨篦子缺失,无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某村排水石板破损;某路段路边井盖与地面凹凸不平等。这些问题极易带来安全隐患,造成行人受伤、车辆损坏等不利后果。 根据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城管局责任清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开展小街小巷硬化、排水设施维护工作。根据《办事处责任清单》,办事处协调并配合市、区专业管理部门搞好辖区的规划管理、市政养护等工作,对上述工作在辖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井盖属于地下管线的附属设施,也是市政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辖区窨井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办事处应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窨井盖管理养护和日常监督巡查。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服务保障民生,新华区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城管、办事处、乡政府等7个部门的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向与会人员说明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通过多媒体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了辖区窨井盖管理漏洞及对车辆、行人出行的影响,让与会人员直观地感受到了加强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行政机关代表就其履职情况、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如何整改作了发言。人民监督员结合现实生活和亲身感受,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窨井盖管理问题。 听证会后,新华区院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并于2021 年7月6日向负有监督职责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事处发送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窨井盖开展窨井排查整改和监督处理,加强对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和养护,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城管部门和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协调会,明确职能分工,利用网格化管理优势,发挥办事处、社区的点到点全覆盖特点,对各管辖范围内问题窨井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派专人走访调查;发挥城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协调作用,研究问题井盖整改方法,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和有效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对破损缺失井盖进行了更换维修共计60余个,对排查摸底的雨污井盖安装了防坠网2000余个。
办案效果
安全无小事,民生无小事,窨井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有效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新华区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针对小区、街道存在的窨井盖、排水沟雨篦子缺失、凹凸不平等安全隐患,开展保障“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充分调查走访基础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PPT展示讲解,让与会人员直观地感受到加强窨井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听取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监管困难及整改方法,有效达成监督共识和整治合力。发挥基层网格化优势,加强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益诉讼监督合力,促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践行检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检察担当和司法为民情怀。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