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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角】我院一文被中国长安网采用
时间:2023-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几十所学校的3万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讲 她将法律“种子”种在孩子心里


(刊发原文)在前不久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有一位参赛女选手格外引人注目:她在比赛中奋笔疾书、引经据典,展示了扎实的理论功底、敏捷的思维能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她凭借娴熟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临场表现,最终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她就是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亚平。获奖的喜讯传来,领导和同事们都说,这是对她多年来辛勤耕耘的最佳褒奖。

积极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1987年出生的杨亚平2014年进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先后在公诉科、未检科、第一检察部等多个岗位工作。在单位,她是大家公认的业务能手,一有时间便投入到公诉业务的精研细读上,遇到复杂的案子更是如获至宝。近年来,她参与办理公诉案件71件97人、未检案件100余件,这些案件中,既包括涉众的经济型案件,也包括疑难复杂的互联网犯罪案件;既包括危害百姓的涉恶案件,也包括贪污腐败的职务犯罪案件。

“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不要慌,千丝万缕中找头绪,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杨亚平说。她曾经办理一起黑客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在分析案件过程中,她发现该犯罪行为跨越《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时间,两部修正案关于该类犯罪的规定,无论是从罪名上、量刑上均有不同。为此她查阅大量资料,充分掌握了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的各种观点,准确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最终采纳了杨亚平的意见并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该案也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百篇法律适用案例精品评析”中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关爱少年成长传递司法温情

2018年5月份,杨亚平进入未检部门工作,办案理念也从原来的“严惩犯罪”不断向“教育、感化、挽救”“少捕慎诉慎押”转变。夜空的星辰见证着杨亚平加班忙碌的身影,厚厚的卷宗见证着她孜孜不倦钻研案件的真诚。


“用心用情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迎接孩子的将是光明的未来。”这是她在办理未检案件中始终不变的坚守,她把自己的爱心和细心体现在了每一起案件中、每一个细节中。

2019年,在她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名高二在读生,因琐事发生纠纷将同学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受理案件后,杨亚平为了化解矛盾、挽救孩子,一方面释法明理,耐心说服李某及其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充分关注被害人需要,有效落实双向保护原则。在其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检察机关最终对李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

为了引领李某重新回归学校和社会,杨亚平会同学校老师结合李某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详细的帮教措施,还定期对其进行法治教育。李某也不负众望,考验期内重回校园认真学习,积极接受矫治教育。2021年1月份,考验期满,鉴于其良好的帮教效果,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这之后,杨亚平还定期和李某及其家长联系,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现。在杨亚平和大家的共同关心帮助下,李某最终考入大学。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李某和家长第一时间向杨亚平报告了这一喜讯,并表达了最诚挚的谢意。

投身普法宣传传播法治声音

“在办理未检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涉案未成年人都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误入歧途。于是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通过更有效的方式,将法律的‘种子’种在孩子们心里,让‘种子’成长为‘幼苗’,并最终开花结果。”采访中,杨亚平深有体会地说。

近年来,杨亚平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她还加入了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巡讲团,并兼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她已经为几十所学校的3万余名师生开展了法治宣讲。

杨亚平充分运用自己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智慧,创建了“新华未检云课堂”,不断扩大普法效果,延伸法治触角。每一次法治宣讲前,她都精心编写教案,用同学们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图片、视频和故事,力求制作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高质量课程。法治宣讲过程中,她注重互动,吸引同学们参与,极大提升了孩子们的法治意识。

由于出色的工作,这些年来杨亚平收获了诸多荣誉。她曾被评为“沧州市十佳公诉人”,连续两次荣获“河北省未检业务标兵”称号,前不久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她还先后荣膺“沧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河北省冀青之星”等荣誉称号,并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深入灵魂的法律信仰,让她用一言一行诠释着法律的公平正义;无私奉献的情怀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展现了一个青年检察官的浩然正气与蓬勃朝气。杨亚平正在用忠诚和担当,书写着最美的青春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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