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9-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9年1月   日在新华区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主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目标,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护航高质量经济发展。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突发性、侵财性犯罪,认真办理新类型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47件4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2件340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08件580人,提起公诉266件511人。

积极化解防范重大社会风险。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注重风险防控,做到依法处置,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犯罪,批捕此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件20人,起诉51件135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公平透明、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

    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区重点工作。我们在“双创双服”、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拆除违章建筑、文明城区创建、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中,立足职能,支持配合区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助力全区经济转型和城乡建设。配合全区“两委”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审查拟任人员违法犯罪情况490余人次。根据从严治党要求,协助区委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和问题线索的无缝对接机制,依法高效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助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在驻村帮扶中,通过多方协调,投入人力、财力,积极开展整治环境、修建道路、信访维稳等工作,助推“三区同建”、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检察工作与民生领域相融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增强办案力量,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大气污染犯罪”和“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办理涉嫌环境污染案件4件5人。积极推进涉及民生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立大型电子展示屏,滚动播放公益诉讼监督内容,开通新华检察公益诉讼公众号,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关注媒体舆论热点,及时捕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网上排查,发现相关外卖网络平台和辖区入网商家存在食品不安全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查无证餐饮单位22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以政治高站位和工作强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把握“稳、准、狠、快”的工作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以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通举报电话、制做宣传展牌、横幅,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放宣传材料和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结合开展“一案三查”和“破网打伞”行动,组织力量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共排查出线索12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报市院和区委备案。

    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机构,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进行专题研究和督导,对重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率先实行“捕诉合一”机制,与公安、法院、监委等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协商机制,坚持重心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从严把握,从快处理,案件当月受理、当月起诉,确保打击力度。同时,协调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保证案件质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66人,提起公诉7件50人,除一起案件移交市院外,其它案件全部起诉,批捕率、起诉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立案监督1件2人,追捕14人,提出检察建议4件,在上级机关的督导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安全防控的检察建议,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规范接访,妥善处置办案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2件次,接访人数170人次。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充实未成年检察办案力量,新建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9件37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不起诉1件1人。在国家宪法日,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被辖区三所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利用检察建议、“木兰有约”、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服务法治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三、以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着力点,深耕主责主业

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更高水平的需求,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动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法律监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8人,监督撤案4件5人,追捕14件29人,追诉漏罪14件29人、漏犯12件35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8件8人,提请市院抗诉2件2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14人,监督社区矫正33件33人,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25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结支持起诉案件15件,办结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4件,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回复14件,公益诉讼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已全部结案。常态化开展行政管理立项调查工作,围绕文化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加强检察监督,向工商部门提出加强校园周边及批发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的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及时落实,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及批发市场进行排查,现场查获并下架各类“水晶泥”儿童玩具3265个。

扎实开展专项监督。以“对派出所办理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为重点,确定了五个派出所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调取2015年以来刑事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共100余册,发现立案监督线索7件,撤案监督线索2件,纠正违法事项18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切实加强自身监督。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8条,法律文书229份,网上辩护和代理律师预约109人次,提供电子卷宗110余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提请市院对5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完善检委会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要求,对重点案件、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共流程监控案件321件,质量评查216件,有力的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努力把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院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我院作为首批接受市院党组巡察的基层院,坚持以“诚”的态度全面认领问题,以“实”的作风抓好整改,以“强”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继续执行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合作培训计划,全年有7名干警进行了轮训。积极鼓励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先后组织30余名干警分赴外地进行交流学习,开拓视野,借鉴经验,队伍素质明显提升,2018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先后有19名个人、3个先进集体获得上级表彰,在“沧州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取得团体第一名和个人优秀辩手荣誉称号,一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第三名,取得我院建院以来刑事检察竞赛最好成绩。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职权划分和文书审批权限,完善取保候审和不捕案件办理规定,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动态数据监控、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的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完成检察委员会和涉案财物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合并侦查监督和公诉机构,优化办案组织,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在全市率先实行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入额检察官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捕诉合一”机制,并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足用好日常检查、定期通报、绩效考核等制约和激励手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就扫黑除恶、涉法涉诉等工作,多次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干事、担当,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新华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聚集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需继续细化措施,增强工作实效;二是围绕转型创新发展,在检察改革“精装修”上,应更加积极主动,重刑事、轻民行的问题需进一步下大力解决,公益诉讼检察的短板要尽快补齐;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程度不够高,专家型、领军型人才缺乏,案多人少、干警年龄结构矛盾依旧突出,影响检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促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区委、人大和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发挥好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大局,细化工作措施,为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防控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呵护非公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始终把风险防控、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紧紧围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持续在加大办案力度和提升办案质效上下功夫。主动聚焦中央和省市督导中提出的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注重和其他政法部门的配合,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诉讼全过程的监督,探索完善排除干扰、强化办案的有力举措,继续开展好“破网打伞、一案三查”等专项活动,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围绕中央确定的三年为期的阶段性目标,创新和改进斗争策略,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行动,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取得让人民群众更满意的斗争成果。

 、紧紧围绕守护民生,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价值追求。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服务绿色发展,持续打击破坏污染环境的犯罪,维护美好新华的生态家园。

四、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努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开创检察监督新局面。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促使检力下沉、关口前移。完善和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对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着重监督纠正司法不公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变“重刑轻民”思想,丰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果。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国家、公共利益保护中发挥职能作用。

 、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全面强化履职能力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不断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新型办案团队和机制建设,注重培养各类、各专业人才,促进检察工作平衡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升司法技能,办精品案件,出优质产品,创新检品牌。加快检察信息化步伐,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戒骄戒躁,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创优争先,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祖国70华诞献礼!

谢谢大家!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新浪微博
新华检察微博
新华检察微博
新华检察微信
新华检察微信
【视频】怀揣光明信念,以国家公诉人之名一往无前!
【视频】怀揣光明信念,以国...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